世界周刊 2016年10月30日 问答

问答 1. 2.


问答 1.

两次轻罪纪录影响I-601A豁免申请

一偷渡者问:

2005年之前我有两次轻罪记录。我非法入境美国,我知道我可以提交I-601A的申请,因为我21岁的儿子是美国公民,我的母亲有绿卡。请告知,我过去的过错是否会影响I-601A的批准?

李律师答:

正如你所说,你有资格申请I-601A来豁免你在美国的非法居留。 I-601A项目在2013年开始施行,2016年7月扩大到包括所有有资格的类别。也就要那些需要离开美国回祖国使领馆做绿卡面谈的人免受十年不得入境美国的惩罚。这个案子,你儿子将为你递交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申请获得批准后并且收到全国签证中心的收费单,你就可以开始准备递交I-601A豁免申请,这项豁免是建立在如果你不能回美国,你的永久居民母亲会受到极端痛苦的基础上。假设你母亲将造成极端痛苦得到成立,你的两次轻罪记录会是移民局决定是否批准豁免申请的考虑部分。考虑的因素包括最终处置裁决、事件严重程度、改邪归正等。

请注意,这个I-601A扩大豁免项目,移民局改变了之前的立场,他们以前认为若「有理由相信」申请人没有资格,就可以拒绝I-601A的豁免申请。他们现在认为决定是否无资格的责任应该落在面谈时的美国领事或大使馆官员身上,或者在申请人再次入境美国时,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官员来决定。

 

问答 2.

A10卡要先申请I-212 获准后再申请I-601A

一A10卡持有者问:

2009年我在没有任何文件下偷渡进入美国, 申请政治庇护,因为我没有在来到美国的一年内申请,因此被给予暂缓递解,也就是A10卡。我即使嫁给了美国公民并且育有三个孩子,也不能离境旅游,不能取得绿卡。我听说I-601A扩大豁免项目,它可以豁免有递解令在身的人,这样我们就可以在海外美国领事馆进行绿卡面谈之后立刻回到美国。我持A10卡可以适用这个项目吗?

李律师答:

尽管美国移民局没有完全明确表示,但是在2016年9月的利益相关者会议中,移民局的代表似乎认为移民法庭做出的暂缓递解是一个最终法令,可以用作I-212递解令后请求允许重新入境美国的申请案依据,获准后申请I-601A。

 

问答 3.

申请海外配偶 公民比绿卡快

一女士问:

我上个月回中国去结婚。我和丈夫已认识很长的时间,我们两个年纪相当,这是我们两人的第一次婚姻。请问:我申请他来美国需要花多长时间?

李律师答:

如果你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你丈夫在美国没有不良的移民纪录,你可以为他递交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这项申请批准后,他就可以开始为领事馆面谈做准备。如果你是美国公民,处理程序一般要不到一年的时间。如果你是永久居民,处理时间可能会花两到三年。这些时间是在领事馆面谈没有出现问题的假设下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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